2020无锡滨湖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书记员公告
根据我院审判工作需要,拟定于2020年4月补充招录司法辅助人员6名,书记员岗位。
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报考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组织纪律性强,有敬业精神,能胜任聘用工作。
2、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,直系或旁系亲属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。
3、在无锡有固定住所优先。
4、本人父母、子女、配偶及配偶父母均非本院在职(含合同制)人员。
5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二)专项条件
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,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良好的听打、看打能力。有法学专业及写作功底者优先。
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报名时间:2020年3月25日-4月10日(上午9:00-11:00,下午1:00-5:00,节假日除外)。
报名方式:携带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及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,如实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
报名地址: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东辅楼一楼102办公室)
应聘人员须经本院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,如发现伪造、隐瞒、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报名资格。
考试
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。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:2比例进入面试(如人数不足,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)。
体检和考察
1、体检。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的综合情况,按招聘计划1:1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2、政审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,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如政审或体检不合格,出现录用缺额的,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公示和录用
录用情况将通过滨湖法院网站进行公示。考试、政审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按滨湖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。
聘用
确定招录的人员,由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(试用期两个月),建立劳动关系后派遣至法院从事辅助工作。
有关待遇
年收入6万元左右。
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。
联系我们
报名电话:0510-82400171、85037550、85014677
报名地址: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东辅楼一楼102室
有意者也可投递简历至janet_hyy01@163.com;请务必注明姓名+应聘单位+职位,谢谢!
(注明“现场报名”的招聘单位,请勿邮箱重复投递简历,谢谢配合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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